(2)其他技能加试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周日)。
(3)技能加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技能加试总分:100分。加试多项技能的,取各加试项目分数的平均分。技能加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其他:技能加试成绩(除幼教项目三外)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
凡有加试项目的,按笔试分数60%和技能加试分数40%计算第一轮考试成绩。
(四)成绩查询
在第一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第一轮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应聘者须于3月上旬登录2021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第一轮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
六、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第一轮考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信息管理系统的公告要求,打印《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21年3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地点: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张家港市沙洲西路233号)。
3.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学生证、户口簿、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报名表》《报名材料目录》《面试准考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
(3)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报名时现场验证,复印件由张家港市教育局留存。
(5)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现场签订“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之后在《面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面试资格。
4.陈述申辩: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现场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进行陈述申辩。
七、第二轮考试(面试)
在第一轮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因放弃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第一轮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形式:微型课。准备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根据指定内容,模拟真实课堂上短课(学生由评委扮演,考生可设置提问,但评委不答问)
(三)微型课内容:由评委选定教材内容,同职位为统一内容。
(四)面试总分:100分。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根据两轮考试成绩,按第一轮考试成绩50%、第二轮考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以上成绩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技能加试分高者;再相同则组织加试)。
总成绩当天在2021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上公布,并告知体检、政审等事项。
八、体检、选岗、考察(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选岗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或不服从选岗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选岗分配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九、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方式,一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拟录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至张家港市教育局领取《录用通知书》。其中,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领取《录用通知书》。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十一、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此次公开招聘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100元/人和面试费100元/人两项。
十二、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附件:1.2021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pdf
2.2021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张家港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