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末位同分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分为基本素质和业务素养两部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官网上公布。
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
3.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应聘者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可提出复检申请,在第一次体检后5个工作日内由学院组织复检1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情况,经学院领导班子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在学院网站对拟聘用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应聘者须对本人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应确保填报的联系电话在应聘全过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查阅。
(五)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此次招聘任一环节的应聘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动态调整之中,招聘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相关安排的,将在学院官网公告,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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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