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获副省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十佳校长、名校长、优秀校长或其他相当层次者;
(5)省级示范学校校长或其他全国知名学校校长。
2.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学校长岗位须为职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校长岗位须取得本科学历,且职前学历为师范专业。
四、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分批进行,招满为止。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东湖高新区政务网、武汉掌上人才网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填写《武汉东湖高新区招聘名师(名校长)报名表》,并将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书或职务任免文件、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394876877@qq.com)或将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进行报名。此次招聘全年接收报名(2021年11月30日截止),本年度内每人仅一次报名机会。
(三)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入围考核对象。面试考核现场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工作人员对入围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查入围考核人员报名资料真实性。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事局组织实施。引进名师考核采取试教(说课)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引进名校长考核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竞聘演讲和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考核人员与招聘计划1:1的岗位采取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考核前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人事局和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湖高新区政务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报市人社局备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10年),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聘用认定登记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管理或专技中的“未定级”,经考核合格后,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对于原单位已聘在高于招聘岗位的人员,在符合武汉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且本人业绩满足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的前提下,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聘任至原单位同级岗位;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武汉市现行异地职称认定或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根据高新区岗位任职条件降级聘用。
五、相关待遇
1.招聘的名师(含名校长)使用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可按招聘前所聘岗位办理岗位认定手续,享受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其中省特级教师还享受东湖高新区省特级教师津贴。
2.享受安家补助费30-80万元(A类名师和“名校长”享受安家补助费80万元;B类名师享受安家补助费50万元,C类名师享受安家补助费30万元),并签订10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在10年服务期内提前离职的,按实际服务年限扣减安家补助费。
3.适当解决引进人员的配偶(在教学教研岗位)工作问题。招聘引进的名师(名校长),其配偶是教师身份的,经考核合格可随迁随调,身份为东湖高新区聘用制教师。
4.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名师专项招聘工作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
2.本次名师专项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65527182。
3.本次名师专项招聘相关事宜,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7880466。
教育局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
7号楼7023室
邮编:430079联系人:余老师
邮箱:394876877@qq.com
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中国光谷OpticsValleyofChina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事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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