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报到体检的应聘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中若有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学校可按该岗位考核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将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信息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gxnun.edu.cn/)发布。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崇左市编制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相关手续(如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或者违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核结果顺位递补确定拟聘人选。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待遇
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按非实名人员控制数聘用;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按实名事业编制聘用,办理入编手续。
四、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优惠政策
(一)六年服务期待遇(不含正常薪资和绩效工资)
1.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78万元(包含协议薪资、人才津贴、租房补贴等)
2.正高职称:63万元(包含协议薪资、人才津贴、租房补贴等)
3.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55万元(包含协议薪资、人才津贴、租房补贴等)
4.博士:49万(包含协议薪资、人才津贴、租房补贴等)
(注:“协议薪资”指除正常薪资待遇外,有特定服务期及任务约定的且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薪资待遇。)
(二)科研启动经费
1.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职称:人文社科类7万元;理工科类10万元。
2.博士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人文社科类5万元;理工科类7万元。
(三)其他
1.住房:正高职称在服务期内免房租提供120平方米住房一套/户或提供租房补贴;博士在服务期内免房租提供90平方米住房一套/户或提供租房补贴。如学校无法安排过渡性住房,则由高层次人才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学校参照校内过渡性住房房租1.3倍标准提供租房补贴。如中途落实有关福利住房待遇的,则停止发放住房补贴。
2.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学校确认的职称分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相关待遇;取得博士学位没有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学校给予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5年。
3.配偶安置:已婚高层人才(正高职称、博士)配偶的安置,按《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面谈或电话咨询。
五、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gxnun.net
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1-7870756;0771-7870758
邮编:5322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