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6日—2021年1月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有关事项:①考生报名时须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彩色免冠同底一寸照片5张,镇区中心学校出具的在岗代课证明,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准代报。②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每人收取报考费100元。
4、报名结束后,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及招聘人数。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笔试卷面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120分,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具体笔试内容为: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现行的初中教材为主,高中教材为辅。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内容为中师教材。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2月2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事考试院(县人社局九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笔试成绩(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牵头负责。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笔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1年元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