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应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7.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加盖原件复印件印章的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符合本简章“招聘对象”任一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
(1)按条件(一)报考的,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2)按条件(二)报考的,“现于厦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条件应提供现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合同、在职证明(附件3);“具备一年及以上中层(含副职),正、副职教研组长、年段长、少总任职工作经历的”、“或具备2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条件需提供相应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聘用(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出具的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岗位的工作情况证明(附件4),工作经历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技能学科教师(体育、音乐、舞蹈、信息)直接指导学生(第一指导教师)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的竞赛获县(区)级竞赛二等奖(或第二名)或市级竞赛三等奖(或第三名)及以上的”条件需提供相应的学生获奖证书、指导获奖证书或集训文件等举办竞赛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工作经历(经验)、荣誉证书及相关获奖证明文件等岗位要求的条件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0年12月28日,含12月28日)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厦门英才学校教师需提供)
10.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七、其他事项
1.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附件5),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3.资格复审中出现考生放弃或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递补。递补考生应提前备好资格复审材料,保持电话畅通。递补考生应在通知的时间内参加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厦门市海沧区青少年宫不提供停车场所,交通较为拥堵,请考生绿色出行。
附件:
1.2020年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