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后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根据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情况向所在学校发出调档函,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新邵县教育局、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组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等情况。报名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件凭学校有效证明等报名的,考察前须交验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新邵县委组织部、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邵县教育局及时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于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失信放弃受聘的,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教师招聘考试和引进人才考试。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编制和聘用手续。聘用前,本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在所聘学校服务满5年,否则不得流动。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
四、相关优惠政策
硕士研究生、“双一流”中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原“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一级学院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1万元工作补贴,按学年度发放,直至在本县参加工作满5年为止。在本县工作初期暂无居所的,由用人单位安排周转房。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次引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人才引进待遇。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此次引进人才工作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中共新邵县委、新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邵县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新党发〔2017〕14号)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确保引进人才工作的公正公平。
监督举报电话:
杨更祥(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13975933129
黄小球(新邵县纪委监委驻县组织系统纪检组组长)13973941110
咨询电话:
组织部:钟天成 15367291267
人社局:曾 辉13975964486 卿青18163867711
教育局:孙住平13762881948 刘志美13907395030
附件下载:附件1-4.doc
附件1:2021年新邵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计划表
附件2:2021年新邵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岗位要求与计划一览表
附件3:2021年新邵县高级中学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4:人才引进相关学校简介
本次引进人才岗位表中相关岗位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教育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