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安排:应聘人员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yzu.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之前,我校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以供核验: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专)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已取得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②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党员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本(专)科、硕(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③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资格审核时或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它材料。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笔试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三)笔试:笔试内容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扬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yzu.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四)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六)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因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公示。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扬州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三)聘用审批后,在3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971876
联系人:施老师、韩老师、姚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
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扬州大学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