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月6日中午12:00至1月11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1月11日中午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资格审查意见于1月11日中午12:00以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应聘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本次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研究后,予以保留,可以开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月16日上午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复试等两个环节,均在武汉市举行。面试时间拟定为1月1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复试时间待定,具体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一)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考生应携带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3)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上述资料参加面试的,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长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老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
面试当天,因考生自身原因出现弃考,造成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最低分数线(含70分),则可以进入复试阶段。拟进入复试环节考生出现弃权的,在同岗位达到面试基本合格线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复试
复试前审查报考资料原件。考生须携带“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原件,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3)面试准考证参加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复试时间15分钟。复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考生需进行适当板书。
复试当天,因考生自身原因出现弃考,造成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复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最低分数线(含70分),则可以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对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比例1:1的岗位(即无竞争性岗位),该岗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最低分数线(含70分),综合成绩达到70分最低分数线(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五、体检、考核
按照考生面试与复试成绩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一)面试、复试等环节成绩在考点按规定公示;
(二)经体检、考核合格的,在东西湖教育局官网http://www.dxhjy.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相关协议,原则上与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派遣手续。
(四)2021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遵守《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并签署《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3)。对不服从防疫要求或未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的考生,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考试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凡完成体检、考核等程序后列为拟聘用对象的不得擅自放弃岗位,否则将相关情况通报毕业院校及有关单位,并在规定时期内不受理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项招聘)考试报名申请。
(四)关于《武汉市东西湖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拨打本公告附件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六)本公告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7-83894625,027-83082295
附件:
1.《武汉市东西湖区2021年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