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影)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
(3)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无人事调配权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复(影)印件;
(4)近五年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及相应佐证材料影(复)印件;
(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提交一份3000字以上的《应聘岗位履职计划及设想》。
3.资格审核。报名后,应聘人员需带上述证件的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学校组织人事处根据专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参加选聘考核。
(三)考核、拟录和公示
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选聘考核。选聘考核按照《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优秀人才选聘工作规程》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技能考核(计算机考核和英语考核)、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考核结束后,由学校组织人事处提出拟录人选,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录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认定,并核发《吉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待遇标准
(一)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首聘期为5年,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考核合格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二)被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补贴、配偶随调、子女随迁等待遇均按《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16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它说明
选聘的优秀人才,依据双方协议确定的岗位职责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薪酬根据表现和考核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通信地址:吉安市吉安南大道133号(邮政编码:343000)
咨询电话:0796-8263313(周老师夏老师)
0796-8263093(眭老师谭老师)
附件:
1.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岗位表.docx
2: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docx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