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报名。招聘工作组现场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根据面谈情况,经审核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招聘工作组收集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等材料复印件,通知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组织笔试。大学专科生、本科生需笔试,若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四)组织面试。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大学专科生、本科生,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达不到面试规定的开考比例,按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通过试讲方式开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五)签订协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若面试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
(六)考察。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体检。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拟聘用人员到防城港市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由拟聘用人员自付。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察、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享受待遇
(一)使用事业编制人员,正式聘用后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二)根据桂编办发〔2015〕85号和桂人社发〔2020〕9号文有关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正式聘用后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使用事业编制人员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符合条件的正式聘用后均可以享受防城港市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六、招聘纪律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防城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防城港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770-2883827。
附件:1.2021年防城港市双向选择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xls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