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附件4);兼报江北新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他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
(3)报考幼儿园、高中学段学科须报考到具体学校,其它岗位采取合并招聘方式,报名只到学段,不到具体单位。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段学科不可兼报。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江北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与2021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其他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30日,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3)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21年1月27日8:00至1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1年2月4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新进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1年度内有效。
以上安排将根据疫情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有调整,将在南京教育局官网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月4日前后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上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在江北新区参加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江北新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报名。
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携带笔试成绩单、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及面试报名公告。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报名结束后,在参加面试报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本次招聘岗位(学科)需求数的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办法:面试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综合考核的形式,美术及学前教育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20%)。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线的一律不予聘用。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0%+面试成绩(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6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与其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成绩、各学校实际需求、师资均衡配置等要求,结合教师流动,进行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58155705、025-68553451
中共南京市委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1.xlsx
附件2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2.xlsx
附件3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3.xls
附件4南京江北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学科﹚对应专业目录.xlsx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