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学历证书(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就读学校开具的能如期毕业证明)、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
4.试讲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试讲,试讲采取无生试讲的方法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
试讲时间:2021年1月24日,地点:江西省峡江中学。试讲内容为所招聘岗位相关高中学科课程。试讲前45分钟向试讲者明确试讲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讲,当场公布试讲成绩。备课时间45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以备验证。
5.体检、考察
根据试讲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出现同分情况采取加试笔试方法,以笔试分高者入闱。当岗位实际试讲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试讲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当岗位实际试讲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试讲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入闱体检。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等有关网站公示7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县政府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将《吉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峡江县内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正式编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
六、公开招聘人才待遇
1.招聘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2021届应届公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到我县任教,发放安家补助10万元,签订聘用协议,服务期5年,协议签订后发放安家补助5万元,其余逐年平均发放。
2.招聘的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我县任教,发放安家补助10万元,签订聘用协议,服务期5年,协议签订后发放安家补助5万元,其余逐年平均发放。
七、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
峡江县教体局:0796-7187911
峡江县人社局:0796-3672533
江西省峡江中学:0796—3695763
黄老师:18007060566
2.监督电话:0796-3672820(峡江县纪委监委)
峡江县人社局峡江县教体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
江西省峡江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