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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精神,经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公开招聘65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A类岗位须为2019届、2020届、2021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0届、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符合照顾条件的报考者。报考B类岗位放宽至3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岗位标识详见《2021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三)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
(四)昆山生源(或昆山户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20届及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社会人员。
(五)非昆山生源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获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
2.2021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省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称号;
3.2021届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音乐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生源地指考生进入高校前为某区域考生或具有相应区域户籍的考生。
(六)符合照顾条件的报考者(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有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职教师。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8日及以后出生)。
*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
(七)《2021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审计财务岗位;不得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要求回避的有关规定;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1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8:00~2021年1月10日下午18:00
2.方式:报考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已注册过帐号的,使用原帐号和密码登录。考生应如实填写报考情况并上传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所上传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因材料不实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有关要求:
(1)昆山市教师招聘实行按岗招聘的办法。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选定后其笔试、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如最终取得了该岗位的签约资格,同岗位内的人员遵循按考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的原则。
(2)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修改报考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3)昆山生源(或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报考者,所学专业是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特殊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的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两门学科中部分限定岗位以及小学科学岗位。改报小学语文岗位的应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证明。
(4)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与所申请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的小学段相应岗位(小学教育有明确方向的,只可报考该方向的小学学科)。
(5)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6)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于资格复审时上交。
(7)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需将以下材料制成一个多页的PDF文档上传至信息采集系统。所传材料必须清晰易辨,凡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后果自负。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甲乙联齐全,签好本人姓名。尚未发放或网签的须出具由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并注明是否已签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教师资格证(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2)社会人员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报到证、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
(3)归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上传国(境)外学籍相关材料(中英文对照)。
(4)夫妻分居两地的,另须提供结婚证书、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在昆社保缴纳清单,不在昆山的一方还必须提供当地人社(或教育)部门出具或鉴证的在编在职教师身份证明材料及非昆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昆山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所在地街道出具的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子女还必须提供当地人社(或教育)部门出具或鉴证的在编在职教师身份证明材料及非昆户籍证明。
2.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