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缴费
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A类和B类岗位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缴纳;C类岗位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具体缴费时间及缴费形式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C类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自愿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并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处签字。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四、组织考试
(一)A类和B类岗位
本次A类和B类岗位人才引进不设笔试环节,主要采取面谈、面试的方式。面试根据各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A类和B类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以上的,先通过面谈方式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谈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通过人数直接参加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A、B类岗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C类岗位
C类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考试结束后,C类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C类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按照有关规定,C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
C类岗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信息。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监督电话:0635-8375062
附件:
附件1:2021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附件4: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