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地点:津市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津市市津澧大道422号,教育局办公楼308室。电话:0736-4222843)
特别提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二维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2.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津市籍证明材料(本人为津市户口的对象带本人户口,本人为外地户口的对象带父母的户口)、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适岗培训证(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不符的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3)现场填报《津市教育系统选调市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表》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津市市教育局负责,由津市市人社局和津市市教育局共同对考生提交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以无学生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考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16日上午8:00,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到津市德雅中学行政办公楼3楼集合。不得迟到。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部分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其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用。
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含涉毒检测)。
(四)考察
津市市教育局会同编制、人社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结论。
(五)递补
同一岗位的拟选调对象中,有本人放弃或体检、资格审查及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在本岗位参考对象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一次。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由津市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聘用结合聘用单位空岗设置后空岗情况办理。可能出现高职低聘的情形,选调对象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咨询电话:
津市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736-4222843
津市市人社局事业管理股0736-4239378
监督电话:
津市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6-4210966
津市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