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步遴选
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将采取一对一网络或现场答辩的方式了解、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综合素质,选聘学校按选聘计划1:5的比例遴选确定进入现场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现场面试人员。
(二)现场面试
现场面试采用模拟授课的方式,由面试专家组成考官组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应聘人员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作为最终录用成绩。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初步遴选成绩从高到低录用,初步遴选成绩相同的加试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现场面试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供审查。
现场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崂山政务网公布。
六、考察及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察对象现场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先进行等额考察,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崂山政务网进行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选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与选聘单位联系,及时了解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专题—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实申报健康状况,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和健康检测,应聘及面试等过程须全程佩戴防护口罩。
4.应聘人员在聘用后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5.选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选聘学校,学校选聘工作咨询电话见附件2,青岛市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选聘监督电话:88996082(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附件:
1.《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docx
2.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选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3.青岛市崂山区中小学校选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青岛市崂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