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二)考核安排
1.考核安排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查看,并按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核过程,考生在参加考核前须对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1)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学生干部证明由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请从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下载专区”栏进行下载(http://rsc.xznu.edu.cn/_upload/article/files/7c/d6/52d220d341bea323c87b58426c7a/471811b0-d423-4f4b-84e0-1723caed12d7.docx)。
(2)身份、学历学位和政治面貌等证明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2018年、2019年毕业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已毕业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未毕业提供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三)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心理测试为考察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位考生参加体检、考察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如递补后再次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师范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3)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500905
联系人:景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403396
联系人:费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师范大学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