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复印件);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网签不需提供);
(8)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原件、复印件);
(9)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
3、资格审核
招聘组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于报名现场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按照报名现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时间共15分钟(试讲时间12分钟,答辩3分钟)。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满分70分。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准备时间10分钟,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3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根据各学科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低于85分不予聘用。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待拟聘用人员到岗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智汇郑州”人才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七、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到岗、未按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中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371—62195831韩老师
联系邮箱:rsk62195831@163.com
中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