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委托培养对象的;
2.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综合测评成绩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职业素质测试以结果为“不低于均值”为合格,符合上述要求的即为测评测试成绩达标。测评测试成绩一般在两周后由教育局人事科告知用人单位,参加测评测试人员可在测评测试后向用人单位查询考试成绩。
五、说课(含教学设计)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并经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分学段分学科的说课(含教学设计)考核。考核结果以分值体现,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进入后面的应聘环节。考核结果的分值按70%的权重计入总分。
说课(含教学设计)考核小组由区教育局组织学科专家和基层学校校(园)长代表构成,区教育局相关科室、纪检条线全程参与。
六、学校试教和拟聘人员确定
试教由用人单位组织,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说课(含教学设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试教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学校在应聘人员说课(含教学设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以试教成绩30%的权重计入总分,与说课(含教学设计)分值相加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校内公示。如某教师岗位只有1名应聘人员,则总分不能低于该学段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才能通过。试教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七、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由教育局人事科统一组织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
八、审核上报
用人单位按材料目录收集通过体检政审的拟聘人员的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区教育局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汇总后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九、公示报批
经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明人才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
十、咨询与监督电话
报考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简章》联系电话一栏。
政策咨询电话:59618875监督电话:59611872
附件1:2021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岗位简章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