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签约资格。
(五)签约
体检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与体检合格人员分别签订《服务协议书》或《就业协议书》,签约后违约考生须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分批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各招聘单位报郴州市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提交郴州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0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郴州市诚信体系。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诚信体系,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经招聘单位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拟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郴州市教育局和郴州市市直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各环节。
⑴考务工作人员行程卡、健康码须为绿码且体温正常。
⑵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⑶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前,按当地防疫工作要求,对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进行行程卡、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及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2.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疫情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确保自身符合防疫要求。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行程卡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体温异常人员,但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不能出示包括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一律不允许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如期参加各个环节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举报电话:0735-2850155(郴州市教育局)
0735-2871398(郴州市人社局)
九、政策解释和招聘咨询
招聘咨询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咨询电话:
郴州市第六中学:0735-2349570、15273514154(杜老师)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0735-2169511、13055005588(谭老师)
郴州市直属机关幼儿园:18173508115(谷老师)
附件1:2020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0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5:2020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教师时间及地点安排表.doc
附件10:2020年郴州市市直学校高校现场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郴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