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本次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考务工作由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六、组织考察
(一)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比例(1:1),确定进入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并进行公布。
(二)进行组织考察
由学院2020年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学院党委。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结论直接定性为“不合格”:
1.发现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邪教活动被查处的;
3.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七、体检
体检由学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付。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聘用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果,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院人教科按规定办理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不得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应聘资格,否则,将取消报名应聘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
(二).必须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必须按方案有关规定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如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报名应聘资格审核不严或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问责处理;
(三).必须实事求进行考察。考察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察工作纪律,客观公正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了解,并实事求是地撰写考察对象的综合表现材料。如工作人员在组织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处理。
十、其他
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从成绩公布之日算起)。在一年成绩有效期内,若已聘用在非实名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由于各种原因离职离岗,且学院办学急需补充聘用人员时,则按补充岗位数从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等额比例,确定补充聘用增人考察对象人选名单。
附件:1.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20年非实名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2.广西南宁技师学院2020年非实名编工作人员增人计划表.docx
广西南宁技师学院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