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现场粘贴在报名表上);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
④教师资格证;
(2)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名,对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参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予以处理。
(三)试教
1.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低于3:1,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于考试前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时间:2021年1月9日(凭身份证试教)。考生于当天上午8:00到达考点进行分组、抽签、备课,9:30开始试教。
3.面试地点:衡南县明德小学
4.面试方式、内容与要求:
①面试方式:由县教育局组织评委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试教时长15分,备课45分钟。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
②面试内容:由评委现场抽取课题,试教内容由评委从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中抽取。
③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
④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立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作为体检对象。
⑤面试成绩将在衡南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此次招聘人员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可跨校调动。
五、其他事项
1.制定招聘方案,报县人社局同意后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员监督。
2.本次高级中学“绿色通道”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
4.整个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第六章“纪律与监督”中的规定执行。
5.本公告由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监督电话: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8749137
衡南县纪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0734-8551645、8550155
附件1:2020年衡南县部分高中学校“绿色通道”招聘教师岗位职数表.xlsx
附件2: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