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和心理测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思想素质、文字表达以及业务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书面问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测试结果作为面试入围的重要参考要素。
具体时间、地点为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和心理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如有放弃,则依次递补。
面试形式以现场答题(口头)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个人价值取向、组织策划、沟通协调以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具体时间、地点为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学校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bssyys.cn/)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执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防疫措施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自觉佩戴口罩,和前后左右保持1米以上距离,进行自我防护。不服从招聘单位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hbssyys.cn/)为本次招聘公告、成绩、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王老师13545877499
监督举报电话:陈老师13995642513
附件: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自主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docx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