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时,应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海外毕业研究生携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靳老师联系电话:0371-6086777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博士研究生岗位报考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分出名次。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绩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
0371—60867770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监督电话:
0371-69691975河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0867536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