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国(境)外高校研究生须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在高校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荣誉奖项、资格证书、任职及工作经历证明;
(7)有本人签字的《2020年耒阳市引进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耒阳市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7天内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党建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耒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耒阳市教育局自行组织面试;
2.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3的岗位,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核减岗位计划数。若低于1:3开考的,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分值,最低分值为80分;
3.面试采取综合测试方式,包含试讲和面谈交流,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应对能力、仪表气质等。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谈交流时间不超过5分钟。综合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占70%,面谈交流占3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和体检
由耒阳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可递补一次。根据引进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凡放弃体检(须递交书面承诺)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实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造成的空缺,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耒阳党建网、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耒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发放《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录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引进待遇
引进的教育专业技术人员除享受用人单位薪酬、福利等待遇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一)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耒建联字〔2020〕1号)相关规定予以补贴、奖励。
(二)职称待遇。报名人员引进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已评为中、高级职称的,可以通过增设特设岗位,按引进人才原职称级别及时聘任,兑现岗位专业技术职称工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耒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4-4320590(耒阳市教育局)
附件1 2020年耒阳市引进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 2020年耒阳市引进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2020年耒阳市引进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耒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