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区域内流动。跨区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海城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2.“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4.副高级教师、“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5.“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以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对于以编内引进来但不享受《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安家补贴政策、属于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按月平均发放)。
7.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在有空编情况下可办理入编手续。
8.此次招聘人员可提供周转住房(其中“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毕业生,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公租房)。
9.按规定享受绩效工资增量、物业补贴、伙食补贴等。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不能参加应聘,应聘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八、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劳老师13977922780、0779-2039476谭老师13197792468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52号)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并关注
电子邮箱:hcjyrsg406@126.com
邮编:536000
附件:1.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名单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
2.北海市海城区2021年度“绿色通道”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计划表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