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超过10:1,则先组织笔试。笔试后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面试名额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如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3.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参考人员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4.笔试
对应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笔试成绩在双峰网、双峰一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5.面试
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每名应聘人员面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为45分钟,试讲内容为湖南省现行高中教材。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双峰网、双峰一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6.计分方式
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要求的人社部发〔2010〕19号、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执行,并统一组织参检人员到随机抽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承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参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考核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如有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现象,则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再递补为考核对象。如考核时自动放弃该岗位,则不予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在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6.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六、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双峰网、双峰一中微信公众号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人员中如有被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或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拟聘名单报双峰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且五年内不得流动。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双峰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双峰县第一中学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峰县教育局、双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双峰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指导和监督。
九、纪律要求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按时报到上班。拟聘用人员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5天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应聘表现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双峰网、双峰一中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公众号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未及时查阅,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双峰县第一中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需自觉做好防疫防护工作。进入报名、考试、体检及资格复审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十一、本公告由双峰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双峰县第一中学(0738-6833098)
双峰县第一中学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