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岗位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30人,且岗位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15人,则考核方式均为面试考核。
①资格复审。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党政管理人员招聘栏进行公告或短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审核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②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③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如岗位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30人,或岗位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5人,则考核方式均为笔试和面试考核。
①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②笔试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时间和地点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党政管理人员招聘栏进行公告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公告及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并准备相关疫情防控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③笔试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党政管理人员招聘栏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④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心理测试及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后续考核人选。进入后续考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suda.edu.cn/)招聘信息-党政管理人员招聘栏网站公布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面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⑤资格复审。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如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资格复审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⑥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⑦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⑧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总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短期招聘在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7503045
联系人:颜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7507327
联系人:江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苏州大学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