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泗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hong.gov.cn/。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6日—1月8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0527—80829608。
(三)专业技能测试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报考26、44-47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岗位简介表》。
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26岗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须达到60分为合格。44-47岗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中相关项目的标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四)笔试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9:00—11:30。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准考证号到原报名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排名成绩合成。考生排名成绩的合成由县人社局负责。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结束后,排名成绩按下列规则计算:
(1)26岗位:排名成绩=技能测试成绩X60%+笔试成绩X40%。
(2)其他岗位:排名成绩=笔试成绩。
根据考生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县人社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www.sihong.gov.cn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其他要求”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相关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县人社局审核。
递补规则。经县人社局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县人社局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县人社局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不能按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的合成由县人社局负责,规则如下:
①26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X40%+笔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30%。
②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其中26岗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考察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含本公告公布后的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县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招聘主管部门查实后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0829608(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27-80791057(泗洪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0年泗洪县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