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提供报名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2020年莘县公开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见附件2)。
2.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见附件3)。
四、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不低于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不得参加其他录(聘)用考试和升学。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此简章由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7321297
监督电话:0635-7322148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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