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并且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思想表现、专业知识、工作态度、工作能力、适岗度,以及对试讲内容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运用、双边活动情况、语言教态、教学时间控制以及板书设计等。
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试讲内容后,允许考生备课10分钟,然后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在2021年7月上旬进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贺州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考察工作由贺州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入编报批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高校2021届应届毕业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139579(贺州市教育局)
0774—5203101(贺州职业学院)
0774—5261398(贺州第一高级中学)
0774—5211675(贺州第二高级中学)
0774—5686001(贺州市实验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9567(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5:贺州市市直学校2020年冬季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