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电话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3.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
(二)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采取面谈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实施方案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由学校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单位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报市教育局党组审定确定聘用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聘用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学校为按时取得学历学位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按《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宜教办发〔2019〕19号)文件执行,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它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次校园招聘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谈和试讲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6218029;13972039763(肖老师)
宜昌市第一中学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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