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按照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考核分为院部考核和学校考核两个步骤。通过院部考核人员统一参加学校考核。考核办法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2.院部考核方式为试讲,学校考核方式为面试。
3.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三)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学校官网上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2.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3.有工作单位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176916
联系人: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事职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176107
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