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需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③报名人员须加入QQ群591964472,具体通知事宜发布在QQ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未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④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面试考核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报考音体美及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才艺展示(主题自定,形式不限),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划定岗位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资格,不予引进。
面试考核结果公布后,根据考生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现场收取《就业报到证》、《三方协议》原件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按考核结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引进对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考察结束后,县教育局在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备案及聘用
1.经报名、资格初审、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确认为合格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聘用手续。
3.引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4.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优惠政策
根据靖远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办法,一次性给予公费师范生每人30万元安置费,给予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安置费,双一流院校、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每人5万元安置费。全国重点音体美院校本科毕业生的安置费,参照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安置费标准。
六、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县教育纪工委全程监督及受理举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面试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考试资格、取消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从事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
靖远县教育局人事股0943-6130661
监督电话:
靖远县教育局监察股0943-6130435
附件:
1.《靖远县教育系统2021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表》.xls
靖远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