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面试;应聘非专任教师岗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学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报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开考,并发布变更公告(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
1.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①试讲。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需要先进行试讲。试讲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应聘者试讲结束后,当天公布试讲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公布。
②面试。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汇总综合成绩。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按照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综合成绩低于该岗位综合成绩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
应聘非专任教师岗的,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面试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自治区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考察。面试方式为相关知识现场口述作答,主要内容为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在本岗位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应聘非专任教师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该岗位面试满分值70%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考试方式可根据新冠疫情控制情况,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适时调整。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的确定时间、具体方式、地点和考场安排等信息,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必要时可采取线上测试。考前3个工作日在学校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按照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编制的《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考生自报名截止之日起,必须申领广西健康绿码,并自我健康监测观察不低于14天,每日进行健康登记,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来自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和入境不满28天(不含出澳门入境)的应聘人员需提供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来校面试。在此提醒考生:务必选择一种有效途径,提前14天以上申领广西健康绿码,并自觉做好健康防护措施,以免对考试造成不良影响。
考生须填写《考生健康监测承诺书》、《考生考前自我健康状况记录表》(见附表4),考试当日提交,学校对身体健康、已申领“广西健康码”的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核。考生应主动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填报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信息的、不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与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考核
考核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师德师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资格复查不通过,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五)会议研究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人选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七)体检
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天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政审不过关、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52561
监督举报电话:0771-3823632
附表1:广西财经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