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确定复面试人员
经资格初审、初面试后,根据报考人员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4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复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复面试人员名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复面试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递补。
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违者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参加复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复面试。
(二)复面试
时间:2020年12月19日8:00-18:3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辅仁校区(具体教室以电话通知为准)
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能力和素养,由招聘学校组织。招聘学校该环节完成后,以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在复面试合格(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人员中择优推荐人员进入终面试环节。复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
由招聘学校电话通知参加终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终面试。
(二)终面试
时间:2020年12月20日8:00-18:3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辅仁校区(具体教室以电话通知为准)
终面试为综合能力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由招聘学校组织。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按30%计入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两个环节的面试完成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佛山市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教育局和佛山市第一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第一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其他规定
1.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不能应聘。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应聘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3.对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联系人:王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838610,传真0757-8283768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803056
附件:
佛山市第一中学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