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需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2.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户籍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含当日)。
3.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4.政策加分
本公告中的“项目生”,是指在鸡西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经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从鸡西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报名时未提供“项目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5.由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计入我县事业单位报考诚信档案。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状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试题的分值权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考核工作在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在考核过程中有弃权的考生,此岗位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如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试题的分值权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实行事业编制聘用管理。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为五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所报考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有关待遇及政策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467—55628390467—5587821
监督电话:0467—55630210467—5584330
九、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附件2:《鸡东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