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填写《中共武汉市委党校2020年度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手写签名。
提供以上材料彩色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45周岁及以下指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加入中国共产党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副教授职称取得时间及聘任时间均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考核方式
1、形式
采取面试形式,内容为试讲(20分钟)+现场答题(3题,每题5分钟)。总分100分,试讲共60分,答题共40分。
2、面试分数线
面试不限开考比例,面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超过80分,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相应数量的考生,如某岗位所有应聘人员面试分数均低于8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场管理
(1)考场进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场签到,到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然后按岗位分组并通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
(3)每个岗位开考前10分钟,由监督员、该岗位抽签序号第1位的考生和主考官、1名考官验封签字后,当场拆封面试试题;
(4)引考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
(5)主考官宣读试题后,计时员开始计时;
(6)面试形式分试讲和现场答题两个环节,设总分100分,其中每人面试总时长35分钟,试讲(围绕本岗位专业,不限主题)20分钟,现场答题3道题,每题5分钟,共计15分钟。
(7)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8)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操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9)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张贴到公示栏。
(10)采取隔位报分法现场公布面试分数。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公告,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以实地调查或函调的方式,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在试用期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手册》专技中的“未定级”,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依据岗位任职条件认定到相应岗位等级岗位,与《武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的岗位等级一致。若原单位(已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单位)聘用的岗位等级高于公布岗位,需参加本单位年度岗位竞聘,竞聘合格可比照其在原单位岗位聘任情况,认定到相应的岗位等级;竞聘不合格降低一级聘用。
如未能转评湖北省党校系列副教授职称资格,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hbdx.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5618073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5618079中共武汉市委党校(武汉行政学院)机关纪委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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