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资格预审
1.报名资格预审
报名结束后,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报名资格预审。预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进入面谈环节。
2.注意事项
报名资格预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谈
1.进入面谈人员及时间
通过网上资格预审人员进入面谈。面谈地点初步拟定为重庆市,具体时间详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组织面谈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谈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谈当日出现放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谈。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至现场参加面谈,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面谈成绩公布
面谈结束后,依据考生面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谈加试,高分者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签约、体检和考核等环节,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现场资格复审、签约
1.2021年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将履行后续环节。
2.2019年、2020年毕业生提前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待三站面谈结束后,复审通过人员将统一履行后续环节。
3.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哈尔滨新区管委会教育局负责严格按照招聘计划所列要求,对拟聘用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邮箱的报名登记表2份、诚信承诺书一份和资格确认时所列内容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印件顺序需一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面谈程序成为考核人选的,都将取消签约资格。
4.时间及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在哈尔滨市进行。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5.组织签约
签约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签约的人选。
进入签约环节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拟聘用协议(招聘学校盖章)。不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谈结果依次递补签约。
八、体检、考核与递补
(一)体检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指导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报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谈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谈排序结果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关注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不另行通知)。
九、公示及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面谈、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哈尔滨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按照规定和程序组织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相对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剩余的岗位将用于接下来的第三站校园招聘使用。
十、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纪检人员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8080053。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附件:1.2020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重庆站).doc
2.2020年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重庆站).xlsx
哈尔滨新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