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涪城区教体局对报考者所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电话方式通知,请报考者保持电话畅通。
(一)笔试
选聘岗位数与报考者比例超过1:3的将进行笔试,等于或低于1:3时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现代教育理论;管理科学理论,学校管理与发展个案分析,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分值:100分;
2.面试方式:演讲+答辩;
3.面试时间: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答辩不超过5分钟。
七、体检
(一)体检公告发布后,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其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内容包括同意办理调动手续)证明,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根据岗位选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加试进行筛选。
(三)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选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由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将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综合考核
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选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由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九、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成绩及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聘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次公开选聘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366753
监督电话: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监审室:0816-235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