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测评
1.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参加测评。
2.面试测评工作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以随机抽签方式决定考生测评顺序。测评采取试讲(满分100分)+答辩(满分100分)的形式进行,以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50分的方式对考生的讲课能力和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试讲前由考生抽取试讲的考题,选择同一学科的试讲题目相同。
3.面试测评结束后,面试测评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测评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复兴区政府网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网站自助查询。根据各学科考生面试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主要通过笔试进行,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复兴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由用人单位、主管单位、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面试测评的考生如果是高中风险地区或者是境外回国人员需做核酸检测,并出具核酸检测证明,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防因疫情延误考试。省内以及低风险地区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低于37.3度者才能进场。不服从选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人才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招引的博士人才和“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到邯郸工作之日起,由市委组织部发放“英才卡”,享受社保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住房补贴。对“双一流”博硕士研究生,由市委组织部协调优先入驻邯郸市人才公寓。如需购房的,由区财政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编制保障。此次选聘的高层次人才全部纳入事业编制。
4.办理聘用。未参加工作人员审核学历、报到证等材料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已参加工作需办理调动的高层次人才,审核档案材料、出具商调函、填写《干部流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确定工资、转接社保等相关人事手续。
5.子女入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复兴区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区教体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6.政治待遇。加大对招引高层次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在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
八、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选岗、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拟聘用人选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选聘程序和选聘环节时间安排等。
联系电话:0311-85095703监督电话:0310-3148662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及工作时间拨打)
中共邯郸市复兴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