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日11:00—12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勿提前打印准考证,避免信息不全)。视防疫情况,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调整,将在山东管理学院官网人事处网页“通知公告”栏通知。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及时联系我们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通过后,考务费原路径退回。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学校官网人事处网页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教师岗位相关知识,以及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学校官网人事处页面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学校官网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人事处网页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一般采取专业知识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教辅11和教辅13需要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的。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注意事项通过学校官网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高分到低分按1: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以调取人事档案的方式,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学习经历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工作根据学校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由学校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61776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十、其他
我校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山东管理学院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