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吉安市2020年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0年11月)。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特殊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特殊岗位面试。特殊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市人社局负责统筹协调并派人监督,其面试工作应在一般岗位统一面试之前完成。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X50%+面试成绩X50%;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X30%+面试成绩X7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测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面试结束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资格审查作假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学校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4.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5.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7.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五、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6-8286792;
监督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附件:
附件1:吉安市2020年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