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初选(含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组织评委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的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对考生所在院校、学习成绩、学生干部、获奖、谈话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10倍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并入围笔试人员名单。
网上初选结果及下一环节有关事项于2020年12月中旬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http://www.zhdz.gov.cn/公布。
笔试前,体育(A008)、信息技术(A011)、音乐(A015)岗位考生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广州、武汉考点初定为12月中旬。笔试时间地点:初定12月中旬,在武汉、广州两地同时进行,(考生在考试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查验材料原件,交报名表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疫情原因考试时间和地点需要调整时,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技能测试及笔试、面试等环节考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参加。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等岗位增加技能测试考试的,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报考体育(A008)、信息技术(A011)、音乐(A015)岗位考生进行技能测试,请考生自备服装、器械、乐器、伴奏音乐等装备用品。技能测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技能测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笔试人员,技能测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笔试条件人数进行。若同一岗位进入笔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公布。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及业务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招聘人数≤2名的岗位,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人数≥3名的岗位,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0年12月中下旬。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宜,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采取“答辩+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笔试”成绩顺序(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岗位依“专业技能、面试、笔试”成绩顺序),按其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仍然同分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4.注意事项:
(1)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现场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2)涉及本次招聘的通知、公告,均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http://www.zhdz.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签订三方协议书后无故违约的,将被取消拟聘用资格,并被列为失信对象报有关部门处置。
(五)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面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公告。
(六)体检
体检在珠海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区教育部门统一调配到学校,并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入编、聘用等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统一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十)递补
在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606、7268862;联系人:陈老师、凌老师(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1楼1103室,邮编:519050)。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8501(区党政办),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7楼1702室,邮编:519050。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③有其它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①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②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③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④未能在规定日期前报到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五)有关防疫要求,请考生按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上最新发布的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
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