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该研究方向证明或研究生毕业论文(封面、目录、摘要)或公开发表的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贴有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齐鲁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表格可从“招聘系统”中直接打印。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公布核减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副高级和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方式、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对考试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养、团队精神、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531-66778380
电子信箱:qlnuzhaopin@qlnu.edu.cn
联系地址:章丘市文博路2号齐鲁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2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齐鲁师范学院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