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现场粘贴在报名表上);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④教师资格证;
⑤优秀大学毕业生证件;
(2)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名,对不符合岗位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者现场核验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者须在12月5日带齐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湖南师大理学院309报告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能进行面试。
(四)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12月6日9:00-17:30
2、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理学院3楼301室
3、面试内容、方式与要求:
①面试内容:初中面试内容从初中二年级相应学科教材中指定,高中面试内容从高一相应学科教材中指定。
②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
③面试要求:备课40分钟,试讲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采取四舍五入法处理)。当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无法形成有效竞争时,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同意,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面试合格考生,与应聘学校现场签订拟聘用协议。
(六)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签约后,体检名单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社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因放弃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和衡南县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查实考生有严重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九)正式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3年,聘用人员到校上岗后,予以正式聘用,列入全额事业编,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兑现待遇
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后,县教育局汇总用人单位人才补贴申报资料,向县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办理购房补贴。
四、引进待遇
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除享受全额事业编制、财政工资、用人单位福利待遇等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1.博士研究生到岗后,县委县政府为其在县城范围内提供一套商品房,面积为120—150㎡。
2.其他引进对象首次在衡南县行政区域内购房,凭购房合同一次性奖补到位。标准如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岗后,在衡南行政区内首次购房,一次性奖补12万元购房补贴;“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岗后,在衡南行政区内首次购房,一次性奖补8万元购房补贴(其中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增加2万元,共计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一本、二本院校校级以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岗后,在衡南行政区内首次购房,一次性奖补6万元购房补贴。
引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如在合同服务期内离岗,作违约处理,取消或全额退还奖补资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优秀大学毕业生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各招聘学校。
3.本公告由衡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件:
1、衡南县2020年高校优秀毕业生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条件表.xlsx
中共衡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衡南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