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
1.请已网上报名的人员到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⑴《报名表》(附件1)⑵身份证⑶毕业证书或在校证明(注明学历、专业、是否师范类、毕业时间)⑷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未持有的考生,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⑸就业协议书⑹符合招聘对象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
以上材料需验明原件收取复印件(报名表和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逾期不再受理。
五、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模拟上课。
3.面试要求: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招聘职位计划数2个及以上的,放宽到1∶2),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专业紧缺的职位酌情考虑。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所有面试考生分职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若出现成绩相等的情况再进行加试。有放弃签约的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名考生,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如有放弃签约的,不再递补。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2021年7月30日前凭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到证等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考察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应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考察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若在2021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报名要求的相关证书,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新聘用的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后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考核,并报区教育局核准。若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解聘。
考试工作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资格外,还将记入诚信档案。整个招聘工作由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参与。
八、其他事项
1.请考生按照防疫要求提前申领目的地健康码,并按当地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因个人健康码异常导致无法参加招聘活动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联系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576-89011162;区教育局电话:0576-88224861
附件:
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台州市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