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凭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与具体方案见通知单。
1.面试项目及分值
所有面试对象均要参加片段教学测试。片段教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及要求
片段教学。以学科教材为依据,由本学科面试1号对象抽取片段教学内容。参加面试的对象按抽签序号逐个进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片段教学测试15分钟。
3.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若面试的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在编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中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如体检和考察对象为2021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四、工资待遇
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ql.gov.cn/)、清流新闻网(http://www.fjqlw.com/)等发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98-5321070
七、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参加招聘会的非在校应聘人员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招聘会当日请携带八闽健康码(绿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同时佩戴好口罩及保持适当距离。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清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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