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心理测评
时间:心理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心理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能力情况及人格特质。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等能力。必要时,可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调整。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设定80分入围分数线,80分及以上者入围。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力资源处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安排拟聘人选体检。
考察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统筹。
(六)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在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进行公示。
(七)确定聘用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程序提交学校审批。学校综合研究确定后按照全日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报名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入职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应聘者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情况,来校后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确认或转评。
(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0年11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验证证书。
(四)境外单证书制的情况,若学历验证报告里面显示同时具备相应的学位,视为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查询。
(六)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附件:
1. 东莞理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doc
东莞理工学院
2020年11月19日